公告師資培育中心 中心主任推選事宜
一、依據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中心主任推選及去職細則(附件1)辦理。
二、師資培育中心主任推選事宜如下:
(一)候選人(自願或推薦)登記等相關事宜:
1、登記資格:候選人應具本校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
2、推薦人資格:本校專任教師皆可推薦。
3、登記日期:自114年7月7日(星期一)起至1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4、登記地點: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5、登記時,請繳交師資培育中心中心主任候選登記表(附件2)。
(二)選舉會議日期與方式:
1、選舉日期: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時。
2、選舉地點:教學研究大樓4樓411室。
3、選舉方式:
(1)理念發表:候選人依姓氏筆畫順序發表師資培育教育理念,時間以每位10分鐘為限,並做現場詢答,所有候選人完成詢答後立即進行票選。
(2)發表會後由師資培育中心專任教師以無記名方式票 選之。(若候選人為2人時,每票圈選1人;候選人為3人以上時,每票得圈選2人),以得票數較高之2至3人,陳請校長擇聘。
(3)新任中心主任任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任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