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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

活動訊息

關於中心

國立體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簡介

(一)〔歷史沿革〕
   為因應師資多元化的社會需求,本中心於八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奉教育部核定設置中等學校體育科教育學程中心,開設有在學生班、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健康與體育領域學分班及健康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等班別。九十三年八月一日因應新制師資培育法的施行,改名為師資培育中心。為培養具有良好人格特質之優良體育師資,在謝昭男副教授、詹裕桂副教授、林鎮坤副教授、吳政崎教授與戴偉謙教授、朱麗麗教授、陳文長副教授、陳五洲教授等歷、現任主任李再立教授之積極規劃帶領下,本中心現設有
綜合業務暨地方教育輔導組教學與實習輔導組,以推展師資培育各種有關業務規劃,全面提供優良的體育師資養成環境。

 

(二)〔教育目標〕

培育教育專業、多元視野、創新思維、終身學習、關懷學生的中學體育師資。

 

(三)〔專業素養及指標〕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目標五大能力與教育目標與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教師專業素養及其指標之關聯性

 

專業素養

專業素養指標

教育目標

1了解教育發展的理念與實務

1-1了解有關教育目的和價值的主要理論或思想,以建構自身的教育理念與信念。

多元視野

教育專業

1-2敏銳覺察社會環境對學生學習影響,以利教育機會均等。

多元視野

1-3了解我國教育政策和法規與學校實務,以作為教育實踐的基礎。

創新思維

2了解並尊重學習者的發展與學習需求

2-1了解並尊重學生身心發展、社經及文化背景的差異,以作為教學與輔導的依據。

多元視黟

關懷學生

2-2了解並運用學習原理,以符合學生個別的學習需求與發展。

教育專業

2-3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特質及鑑定歷程,以提供適切的教育與支持。

教育專業

3規劃適切的課程、教學及多元評量

3-1依據課程綱要/大綱、課程理論及教學原理,以規劃素養導向課程、教學與評量。

教育專業

終身學習

3-2依據課程綱要/大綱、課程理論及教學原理,以協同發展跨領域/群科/科目課程、教學與評量。

教育專業

終身學習

3-3具備任教領域/群科/科目所需的專門知識與學科教學知能,以進行教學。

教育專業

終身學習

3-4掌握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以融入課程與教學。

關懷學生

終身學習

3-5應用多元教學策略、教學媒材與學習科技,以促進學生有效學習。

教育專業

終身學習

3-6根據多元評量結果調整課程與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終身學習

多元視野

4建立正向學習環境並適性輔導

4-1應用正向支持原理,共創安全、友善及對話的班級與學習環境,以養成學生良好品格及有效學習。

關懷學生

4-2應用輔導原理與技巧進行學生輔導,以促進適性發展。

創新思維

 

5認同並實踐教師專業倫理

5-1思辨與認同教師專業倫理,以維護學生福祉。

創新思維

5-2透過教育實踐關懷弱勢學生,以體認教師專業角色。

關懷學生

教育專業

5-3透過教育實踐與省思,以發展溝通、團隊合作、問題解決及持續專業成長的意願與能力。

創新思維

多元視野

 

 

 

 

 

(四)〔學生基本素養〕

1. 具備專業倫理與敬業樂群的素養。

2. 具備多元價值與社會關懷的素養。

3. 具備欣賞他人與自我反思的素養。

 

(五)〔學生核心能力〕

1. 具備運動技能與運動參與的能力。

2. 具備課程設計與教學實踐的能力。

3. 具備輔導知能與班級經營的能力。

4. 具備團隊合作與溝通協調的能力。

5. 具備創新思維與問題解決的能力。

6. 具備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的能力。

 

(六)〔師資生修畢門檻〕

1. 完成108小時之實地學習時數。

2. 本校師資生應取得相關證照。

3. 完成「體育專門學分運動術科認可課程」(T課程學分)

4. 修習技職教育及生涯規畫課程。

 

 

 

(七)中程計畫

國立體育大學中程發展計畫

教學單位中程計畫

師資培育發展

本校自我定位為「以運動競技與健康休閒為導向之體育專業大學」,以「成為運動競技與健康休閒領域卓越標竿之世界一流大學」為願景,並以「培育具備優質教學與研究能力、愛與關懷、國際視野、競技頂尖及領導效能的ELITE體育運動人才」為教育目標。基於本校之定位、願景及教育目標,並盱衡多元文化與多元價值的知識經濟時代、出生率降低的少子女化環境、新移民子女增加的異質化發展及城鄉差距的學生集中化結構,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將教育目標設定為:培育教育專業、多元視野、創新思維、終身學習、關懷學生的中學體育師資;期許經過師資培育課程的薰陶後,本校師資生能夠蛻變為熱誠敬業的中學體育教師或運動教育人才,裨益體育教學與運動教育之發展。

本校師資培育的中程(105-108學年度)發展計畫如下:

一、 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

(一)緊密結合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學生三聯關係。

(二)遴選優質教育實習機構,建構完善實習環境。

(三)辦理申請補助優質教育實習機構。

二、 與本校學院合聘專任師資

(一)本校為體育大學,設置體育學院、競技學院、運動與健康學院及管理學院等教學單位,各教學單位皆設置運動教育相關系所。

(二)師培中心與各學院合聘師資將有助於教師的專業發展及強化師資陣容。

三、發展精緻師資培育及學校師資培育特色

(一)推動師資培育「培用合作」機制,培育符合中等學校教學現場所需之師資。

(二)建立吸引優秀人才投入師資培育行列、嚴謹師資生遴選及輔導就業資訊系統等機制,協助師資生建立學習與專業發展檔案、取得教學相關專業證照,或其他強化學生就業競爭力之措施。

(三)配合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含重大教育議題)、精進評量與輔導、補救教學及閱讀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師資議題、國際趨勢、電子化教學趨勢與社會需求及品德涵養等面向,精進師資培育課程及教育專業人員培育課程(如課後照顧、幼兒照顧、成人教育、休閒運動)、進行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教材及教學教法)研發與創新。

(四)強化師資生實務教學知能,並發展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輔導教師、教育實習機構認證及專業發展學校機制。

(五)發展策略聯盟機制,結合其他師資培育之大學、各式學習機構、地方政府及社區等資源,提供本聯盟實習學生實習輔導,協助其他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發揮師資培育典範精神。

四、提昇師資生術科能力

(一)在「大師教良師」的理念下規劃「運動術科認可課程」。並以近五年教甄必考的運動項目:游泳、田徑、籃球、排球、羽球、桌球等六項為推動目標。

(二)聘請大師級教師授課。

(三)訂定「運動術科認可課程」建議課程內容綱要。

五、建置教師專業成長社群

(一)鼓勵教師組成教學專業成長社群,分享教學經驗、教材改進、精進教師教學效能。

(二)鼓勵教師整合研究團隊,發展特色研究領域,申請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案或政府委託案。

六、 成為全國體育師資培育優質大學

(一)在博雅全人教育概念的引領下,培育具備全人教育理念的中學體育師資。

(二)配合本校「體大有品」,強化師培生之品德教育;配合本校「服務學習」,提升師培生之服務熱誠。

(三)搭配「術科證照」指標,增進師培生的運動示範與指導知能。

(四)加強師培生之實習輔導,建置優質教育實習機構與輔導教師資料庫,並強化與實習學校之夥伴關係。

  (五)建構本校師培生資料庫,強化對校友的服務。

 

 

(八)自我評鑑辦法

國立體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自我評鑑辦法

100年05月04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通過

100年05月12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共同教育委員會決議通過

101年12月12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中心會議通過

102年1月15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共同教育委員會決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

本辦法依據「國立體育大學自我評鑑實施辦法」及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實施計畫」訂定之。

第二條    目的

定期檢視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發展目標、特色與策略,建立自我評鑑制度,以提升本中心之教學、研究與服務品質。

第三條    評鑑機制

一、上級機關計畫性週期評鑑之自我評鑑。

二、定期性自我評鑑。

第四條    自我評鑑項目

一、目標、特色及自我改善。

二、行政組織及運作。

三、學生遴選及學習環境。

四、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

五、課程設計及教師教學。

六、教育實習及畢業生表現。

第五條    本中心自我評鑑作業流程及方式

一、 上級機關計畫性週期評鑑之自我評鑑:

(一)規劃準備

1.成立「國立體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自我評鑑工作小組」(以下簡稱中心自評小組),由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召集本中心專任教師共同組成,建立溝通聯繫與協調分工機制。

2.「中心自評小組」提出年度工作計畫,含工作分配及作業時程,並於年度四月份完成內部評鑑,五月份完成外部評鑑。

(二)內部評鑑

1.撰寫自我評鑑報告:資料蒐集、彙整、分析及撰寫,實際執行自我評鑑工作。

2.繳交自我評鑑報告至共同教育委員會評鑑工作小組審議並修正。

3.繳交修正後自我評鑑報告至校級評鑑工作小組審議並修正。

4.通過校級評鑑工作小組審議後,規劃外部評鑑事宜。

(三)外部評鑑

1.由共同教育委員會聘請外部評鑑委員,實施外部評鑑。外部評鑑委員以2至3人為原則,全數由校外人士擔任,遴聘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由具辦理師資培育經驗之教授及專業領域之業界代表組成。

2.實地進行訪評:進行簡報、資料檢閱、教學現場訪視、場地及設備檢視以及相關人員晤談,委員提出訪評意見與改善建議。

二、 定期性自我評鑑:

資培育中心為建立定期性自我評鑑機制,定期於每次中心會議提報,包括缺失事項及改善追踨。

三、 永續發展

(一)召集人將外部評鑑委員之評鑑結果於中心會議提出報告,並依評鑑之結果,作為本中心進行中心業務推動、教育品質改善及校內外評鑑之參考。

(二)針對自我評鑑所提報之缺失,提出具體改進計畫及成效追蹤機制。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中心中心會議及共同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九)歷屆主管及任期如下:

主 任

任 期

組 長

葉憲清 教授

1996.2~1996.7 (教務長兼教育學程籌備中心主任)

教務處課務組侯致遠兼辦

謝昭男 副教授

1996.8~1997.7 (共同科主任兼任)

陳金定

朱麗麗(協辦)

詹裕桂 副教授

1997.8~1999.7 (共同科主任兼任)

陳金定

黃芳銘

陳金定

黃芳銘

李秀華

謝昭男 副教授

1999.8~2001.7

林晉利

黃永旺

侯碧燕

鄭博應

林如貞

林鎮坤 副教授

2001.8~2003.7

林如貞

鄭博應

吳政崎 教授

2003.8~2004.7 (主任秘書兼任)

黃美瑤

鄭博應

戴偉謙 教授

2004.8~2006.7

鄭博應

陳俊隆

朱麗麗 教授

2006.8~2009.1

鄭博應

黃美珠

陳文長 副教授

2009.2~2010.3

鄭博應

黃美珠

陳五洲 教授

2010.4~2010.7

鄭博應

黃美珠

朱麗麗 教授

2010.8~2011.7

鄭博應(2010.09.14止)

黃美珠(2010.09.14止)

晏才傑(2010.09.15起)

李再立 教授

2011.7~2015.7

晏才傑

張永政副教授

2015.8~2018.7 晏才傑
鄭英傑副教授

2018.8~迄今

晏才傑